新春佳节,是万家团圆的美好时刻,也是亲朋好友欢聚一堂、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。然而,在这个充满喜悦与温馨的节日里,却有一些人因为酒后驾车,不仅危及自身安全,更可能给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。新会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:新春佳节,莫让酒驾误团圆!
春节期间,走亲访友、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,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。新会交警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“零容忍”态度,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。然而,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,酒后驾车上路,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人醒≠酒醒中午喝酒晚上被查!
近日晚上,林某某驾驶号牌为粤L08***小型轿车行驶至新会大道车站岗路段时,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,被新会交警大队会城中队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35mg/100ml,后经抽血,酒精检测结果为125.36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
经了解,林某某在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少量白酒,经过一下午的休息时间,自认为体内酒精已代谢,于是驾车出行,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。
朋友相聚喝几杯冒险酒驾终被查!
近日晚上,方某某驾驶号牌为豫A9***小型汽车行驶至新会区睦洲镇圩岗路段时,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,被新会交警大队三江中队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,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55mg/100ml,后经抽血,酒精检测结果为148.22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
经了解,方某某当日晚上和朋友在一大排档吃饭饮酒,期间喝了少量白酒,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,没想到半路被执勤交警查了个正着。
林某某和方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这些案例再次敲响了警钟,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时刻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的原则。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,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。特别是在新春佳节这个特殊时期,更应该珍惜生命,拒绝酒驾,守护团圆。
新会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,在欢度佳节的同时,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做到文明出行、安全出行。如果发现身边有人酒后驾车,请及时劝阻并报警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、美好的节日氛围,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!
最后,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:新春佳节,拒绝酒驾,平安回家!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春运,让爱与温暖伴随每一位归家人的旅程。(黎少驹)
编辑 | 罗胜境
来源 |新会公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