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门开平市人民法院用心用情高效调解一宗涉侨跨国离婚纠纷,
促成当事人就婚姻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问题“一揽子解决”,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实现家庭成员身份利益、情感利益、财产利益的一体保护,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。
案情回顾
原告赵女士、被告王先生婚后移居国外,并育有一子。在琐碎的生活中,二人因性格不合、争吵变多,夫妻感情逐渐破裂。近日,回到国内的赵女士向开平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。
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,因王先生身处国外不便到庭,法官便通过网络联系到王先生,了解到双方均有离婚意愿后,重点就双方分歧的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问题展开调解。
“儿子由我抚养,他每个月要支付抚养费。房产归他所有,但要支付相应补偿。”调解过程中,赵女士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提出了自己的想法。“我要求平均分割车辆和结婚金器。一样都不能少!”王先生也说出自己的诉求,但遭到对方果断拒绝。
“双方仍有一定的亲情基础,调解处理更利于彻底化解纠纷矛盾。”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,承办法官许眉笑继续做双方工作。经多番沟通协调,双方就抚养费数额、房产分割、结婚金器返还等问题已达成初步调解意向的情况下,王先生突然提出“房产过户税费需由对方承担一半”。眼见双方又“杠”了起来,许法官决定让两人情绪“冷”一下再谈。
“既然双方离婚的意愿坚定,我们更要把焦点放在
确认调解方案后,考虑到王先生无法亲临现场,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庭审。为减少双方后续因结婚金器等实物交付可能引发的纠纷,在取得双方同意后,法官又请来了王先生的母亲到庭参与调解。就这样,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在线上签署了离婚协议,并由王先生的母亲代为收取赵小姐返还的金器。庭后,双方表示,虽然婚姻走到了尽头,但彼此还是亲人,将共同努力抚养和陪伴孩子健康成长,并对法官的悉心调解一致称赞、深表感谢。
“每个‘小家’都有自己的故事。当矛盾无法调和、感情走到尽头时,需要双方冷静、平和地处理。”“作为家事法官,让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一体化保护、矛盾纠纷实现一次性解决,是我们能给予当事人最真诚的心意。”结案后,承办法官说道。(黎洛鹏 李浩东)
编辑 | 罗胜境
来源 |开平市人民法院